埃及臨時總統曼蘇爾24日簽署《抗議法》。《抗議法》規定,任何游行和集會的組織者必須提前3天向游行所在地區警察局提出書面告知,在告知函中必須寫明集會的原因、地澎湖民宿點、口號等,並提供組織者的詳細信息。內政部門有權在抗議活動開始前24小時取消該活動。內政部門同時有權改變游行的地點和行進路線等。《抗議法》規定,游行組織者在遭到內政部門的拒絕後,有權向專門的法院申訴,法院將在短時間內做出裁決。
  《抗議法》規定政府有權禁止任何在關鍵政府部門、軍事機構和地標性建築附近的抗議活動。該法律禁止在宗教場所進行任何政治性集會,禁止游行以宗教場所作為出發地點。該法律同時禁止示威者在公共集會中攜帶任何武器、爆炸物、燃燒裝置、煙花爆竹等可能威脅個人和機構安全的物品,並且禁止任何示威者佩戴面具或在示威中遮擋面部。據新華社  (原標題:埃及《抗議法》示威者禁戴面永慶房屋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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